人事变动 | 原青海高院院长陈明国掌舵新疆公安 20多年来首例

撰文: 苏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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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内地公检法系统人事调整频繁。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陈明国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2020年6月11日,陈明国(左)调研青海大通县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用地。(微博@大通县法院)

据《新疆日报》报道,陈明国此前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毕业于北京大学。

资料显示,陈明国,汉族,1966年10月生,今年54岁,四川仪陇人。1984年9月,18岁的陈明国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4年后重回四川,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陈明国在四川工作30年,担任过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长,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等。

2018年1月,陈明国转赴青海,任青海省高院院长。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当年最年轻的省级高院院长。

2018年3月,陈明国参加全国两会时表示,青海法院将集中开展“冷硬横推”“庸懒散松”等专项整治,有效杜绝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

“青海是大省,不是边疆的边疆。维护青海的稳定,是中央交给青海的首要任务。”刚到青海不久,陈明国曾接受媒体采访。

梳理可发现,这20多年来,张秀明、柳耀华、朱昌杰、霍留军和王明山均担任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一把手。不过,这几人均长期在新疆工作。

其中,张秀明履新前,是喀什地委书记;柳耀华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昌杰是阿克苏地委书记;霍留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明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明国是这20多年来,首个从外省调任的新疆公安厅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