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中央关于BNO任何决定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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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早前开始接受港人申请BNO留英计划“5+1”方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就此表示,中央或可考虑严格执行《中国国籍法》第9条,即禁止港人拥有双重国籍。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近日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表示,针对英国计划向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香港居民,开辟获取居英权的管道,如果中央政府作出任何决定,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
他还谈及境外人士违犯国安法问题,他表示,会设法让涉案人士在香港的司法管辖区出现,或者其他经过国际合作,令有关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辖区出现,从而行使管辖权。

李家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BNO只是一个旅游证件,不会享有任何譬如领事保护。他表示,有关国籍的问题,是中央的事权,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外交部已经发出了很多相关声明,如果中央对于BNO的态度及处理作出任何决定,特区政府当然积极配合。

《国安法》推出五个月拘捕人数跌五成

李家超又称,《国安法》对香港社会带来的震慑作用很大,使得暴力事件、港独等方面的风险减到很低。他举例说,《国安法》推出后五个月,因为游行示威带来的暴乱破坏,拘捕的人数跌了五成;大致上,社会逐步回复正常运作。

李家超。(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他又指,香港社会上仍存有不守法的意识,他认为这些不守法意识是要慢慢改。他称,最重要的是社会上要营造一个守法意识,要让市民,特别是年轻人了解,无论目的是什么,犯法就要负上责任。他说,《国安法》的作用,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其对于香港长远发展是非常正面的。

采访中,记者又问及许智峰流亡一事,指有丹麦议员协助许智峰逃亡,对此香港会如何处理?

李家超说,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任何人包括外国政客,如果涉嫌组织、策划或协助潜逃,特区政府都会在法律框架下,追究其法律责任。他表示,如果取到足够的证据,而在香港司法管辖范围内,有适用的条文或适用的情况,就会依法处置犯法的人。

他又指,如果该人士不在香港,“我们首先要有个方法,让你在香港的司法管辖区出现,来到香港,或者其他经过国际合作,令有关人士可以在香港司法管辖区出现,我们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区,但每个案件,只需要有人犯法,执法部门都会竭尽所能搜集证据,令有足够的证据,令他面对法律后果,这是必须要做的”。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采访。(凤凰卫视)

早前包括戴耀廷、梁国雄、尹兆坚及林景楠在内的53名泛民派人士,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警方拘捕。对于此事,李家超表示,正常审议预算案是应该的事情,但是被捕人士参与推动的计划,目的是在立法会取得35个议席后,盲目地否决政府的财务议案或《财政预算案》,从而让特首下台,加上社会大规模街头暴动及外国制裁,令整个香港停顿,甚至有“跳崖”的准备,警方就会处理。

记者还问及,对于仅叫港独口号者,即所谓“言论港独”如何处理?

李家超说,《国安法》有四个罪行,煽动是其中一个罪行。他称,市民的言论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政府对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绝不容忍。现有的法例中,也有类似的煽惑罪,透过法律手段予以管制言行。“在香港,针对煽惑罪有很充分的案例,例如在占中后,有九个被告人都是被控告煽惑罪而被定罪,法庭也有充分的经验,判断某些行为是否违反煽惑或煽动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