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抽检2%本科毕业论文 高校频出问题论文将被减少招生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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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地大学生毕业论文抄袭、代写、品质不佳等情况,受到教育界广泛关注。据中新社周四(7日)报道,教育部日前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办法》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由教育部负责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其中,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办法方面,各省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当地所有本科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一方面,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另一方面,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大学生毕业论文抄袭、代写等现象在内地仍屡禁不绝。(资料图片)

专家评议的程序包括,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只要有2位专家认为“不合格”,将认定为问题论文;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会送交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其中若再有1名及以上专家评为“不合格”,将认定为问题论文。

《办法》指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内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此外,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