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吗”侵权“饿了么” 法院判其立即更名兼赔1万人民币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一家名为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饿了吗)的企业对在线外卖平台“饿了么”构成侵权,被判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及赔偿1万元人民币的合理费用。
饿了么于2008年由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创立,业务包括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炼等。该公司称,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饿了么的系列商标已在餐饮服务领域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法院指,拉扎斯发现有公司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具有攀附商誉的主观恶意,并造成了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据天眼查APP显示,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的饿了吗属于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庭审期间,饿了吗称企业名称是依法核准注册,且注册后公司并未实际经营,而且两间公司最后一字的读音、字形均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拉扎斯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法院进一步发现,饿了吗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企业名称含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对此单立军并未作合理解释,仅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其也并未实际出资。
案件于去年5月29日宣判,法院认为,案中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被告字号的字形、读音和含义与原告相比,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以“饿了吗”作为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明显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饿了吗被判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新名称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同时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拉扎斯合理费用。陆媒发现,饿了吗其后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去年11月19日又改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