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获准设立 将推动制定统一调解员资格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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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周五(11日)以视像形式举行,并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批准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推动制定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及相关标准等。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联席会议。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是三地法律部门设立的权威性、高层次交流和合作平台,以促进调解工作,而除了推动制定统一的大湾区调解员资格等,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还将促进三地各自设立合格大湾区调解员名单等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以视像形式举行。图为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发言。(网上图片)

郑若骅会上表示,粤港澳三方应抓紧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优势的重大机遇。张永春则介绍了澳门在推进大湾区法律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包括推动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解决民商事争议、推动建立商业登记讯息公示平台,以及发放商业登记电子证明等。

会上三方一致认为要继续推进在律师、仲裁、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协调解决在推进大湾区制度衔接和规则对接中所遇的问题。报道指,首次联席会议于去年9月在香港举行,其主要目的是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区内法律建设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完善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至于下次联席会议将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