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兵透露轻生念头 涉拒服兵役遭除名严惩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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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报名入伍参军后反侮,会带来严重后果。甘肃景泰县周一(7日)通报,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张姓男子进行处罚。张男除了被除名处理和退回原籍外,还被处于逾6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他将无法继续升学,就业也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景泰县征兵办公室通报,张男于今年9月1日经批准入伍到武警甘肃省总队庆阳支队服役。但他入伍到部队后,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向所在部队申请,明确表示不愿意在部队服役。

内地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华社)

通报又指,张男生活自由散漫,纪律观念淡薄,性格偏激,经常向战友散布消极言论,训练中怕苦怕累。经部队和县人武部以及家人亲属反复教育劝导,讲清利害关系和严重后果,张男仍坚持拒服兵役。期间他情绪激动,反应强烈,多次向同班战友及班长流露出轻生想法。因此所在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张男除名处理并退回原籍。

景泰县征兵办公室称,张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构成拒服兵役的违法事实。为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依据相关规定,为惩戒张男、警示他人,决定对其拒服兵役行为给予以下处理:

-以景泰县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32323元)两倍以上的经济处罚64646元

-不得将其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不得为其办理招聘录用和就业手续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户籍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不得办理升(复)学手续以及参加成人教育考试,并通报到全县各学校

-不得纳入困难家庭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不得办理兵役相关业务

-取消义务兵优待金和家庭军属待遇资格

-向社会通报事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