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邦议院就黄之锋案发公开信 华驻德使馆:无知傲慢,坚决反对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参与去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判监13个半月。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延森(Gyde Jensen)日前就黄之锋案发表公开信,称“香港人权和法治进入黑暗时期” 。
对此,中国驻德国使馆网站周三(2日)发声明指,延森信中充满无知、傲慢,无视客观事实,对香港有关法律制度缺乏基本了解和尊重,违背尊重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声明指,黄之锋因“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遭起诉,其本人已承认所有指控。德国集会法第23条也将此类行为定为犯罪。

+5

声明称,黄之锋一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案件,由香港司法机关依据香港法律独立审判。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处,与政治主张和人权无关。黄之锋在案中的合法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至于他曾被单独关押在医院的单人病房,是因为他在入狱前体检出现异样采取的必要措施。

声明又指,需要严正指出黄之锋并非“人权活动人士”,而是“港独”头目,与外部势力勾联,煽动暴力,组织非法集会,严重破坏香港的安全、稳定与秩序。声明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中国使馆愿在基于客观事实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继续与德国各界深化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