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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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新华社)

习近平在讲话中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