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4项罪名 任志强周五受审

撰文: 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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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今年4月公布,北京市华远集团原董事长任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到7月,当局宣布开除他的党籍及取消待遇,指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月8日(周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吿称:“我院定于2020年9月11日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吿人任志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

任志强受审在即的消息在网络上被传开,据称,上述信息来自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滚动公吿屏。经查阅,截至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以及官方微博等,尚未发布任志强即将受审的消息。但按照惯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往往对已审讯终结的案例公布较多。

公开资料显示,创建于1995年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北京市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等5个区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同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审理工作。鉴于官方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定位,任志强案件审判结果受瞩。

7月23日晚,北京市西城区“廉洁西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西城区纪委监委对北京市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西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任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军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调查又称任志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持有、使用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长期无偿使用社会商人提供的办公场所及住房,通过关联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家风败坏,家教不严,伙同子女大肆敛财”。

据调查指出,任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基于此,中共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给予任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稍早前的4月7日,中共反腐机构宣布任志强落马。而在3月,中国社交媒体上流传着一篇据称是任志强执笔的文章,其中尖锐批评了中共早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表现。

2012年之后,任志强开始褪去“地产大亨”的角色,进而成为“异见者”和“批评者”的集合。(武汉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官网)

现年69岁的任志强不仅是国企地产商人,还是一位资深中共党员,甚至可以说是位“红二代”。任志强父亲任泉生抗日战争时期加入中共,后任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不过,这位党员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时政的言论而出位,绰号“任大炮”。2016年2月,因其在微博质疑“党媒姓党”而遭到封号,一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除了发表政治言论之外,任志强还经常在房地产问题上发表争议言论,如“房地产就应该具有暴利”,“房子像钻戒,低收入者不该拥有”,“中国的房子太便宜了,年轻人就应该买不起房”,遭到许多人的质疑和批评。

多维新闻曾刊发文章《舆论场:当任志强走入死胡同》,认为“从任志强以往的言论来看,这位集各种突出标签于一身的批评者,从2012年开始,就彻底走入了死胡同”,“一方面,他的政治言论被一些自由派捧为难得的真话,所以就算他脱离实事求是为了批评而批评”,也总能收获不少掌声。另一方面又有不少人批评他“打着为民代言的旗号,意在煽动普通民众反对党(中共)和政府的激愤情绪”。

任志强被查不免让一些人质疑中共执法部门专制,容不下批判者。但对于中共来说,这是依据党规国法处理不遵党纪的党员、贪污受贿的公职人员,是清理门户,也是惩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