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伤人】广西小学保安斩伤41名师生 一审判死刑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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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4日,广西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发生一宗伤人事件,年约50岁的保安李小文持刀砍伤师生41人,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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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李小文因工作问题和生活琐事与同事黄某灿发生矛盾,并因休假事宜对该校副校长黎某强产生不满,从而对二人心存怨恨,进而萌生报复念头。

6月4日上午8时许,李小文拿著用布袋装著的四把菜刀,走到学校后门的门卫室,趁黄某灿不备,拿刀朝黄某灿头部猛砍了一刀。离开门卫室后,李小文听到校内幼儿园教学楼二楼学生的吵闹声,为泄私愤,便上到二楼,从布袋里再拿出一把菜刀先后进入幼儿园两个班级教室,挥刀朝学生追砍,致多名学生被砍伤,并将对其进行阻止的老师吴某瑶砍伤。下楼后,李小文见到负伤路过的黄某灿,又继续对其进行追砍。

其后李小文走到学校操场,对前来劝阻的黎某强进行追砍,后被闻讯赶来的其他老师控制,并被到场的公安人员拘捕。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