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汉语授课惹议 旗纪监委禁公职人员传播违背政策言论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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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官方近日推新政策,要求当地以蒙古语授课的小学自秋天开始改用国家通用语言教材,但在当地引发部分民众抗议。
事件引起争议后,阿鲁科尔沁旗和东乌珠穆沁旗的纪委监委分别发表公开信,要求全旗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发表、不传播任何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并称要严肃处理妄议中央、挑拨离间、煽风点火、蛊惑闹事的人。

内蒙古新的双语教学政策计划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力度。(网上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8月底发布了《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要求自秋季起,当地以蒙语授课的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教材。在今后两年逐步开始小学一年级的政治课、历史课也改用汉语授课。

许多蒙古族老师和学生家长纷纷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不满,蒙古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学者也发表看法,指出新政策的问题。有学者担心此举削弱蒙古语母语教育,并指有违宪法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保障。

网传影片显示,近日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有学生家长为表达抗议,拒绝带子女到蒙语学校报到,有家长听说学校将用汉语教学的消息后想把孩子接回家,但学校却不放人。消息称,在呼和浩特的内蒙古师大附属中学,许多新生开学后都没有去报到,有家长在学校门口抗议,但遭到警方干涉。

公开信:深挖细查网络舆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

赤峰市下辖的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及组织部周三(2日)发表“致全旗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国家基础性战略决策,是民族教育沿著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公开信指,全旗各级中共党组织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开信还要求,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相关政策,带头维护全旗民族教育正常秩序,不发表、不传播任何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此外,公开信提出,党员和公职人员要把推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作为当前唯一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包联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要亲自包联重点嘎查村、重点社区和重点户,要通过组建“党员政策宣讲队”、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方式,组织党员做好农牧民群众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让学生按时返校上课。

8月8日下午,小朋友在那达慕开幕式上演唱歌曲。(中新社)

公开信称,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改革工作中存在的认识有偏差、工作不到位、方法不细致、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还要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担当不够、消极应付,参与造谣、传谣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加大“两面人”的甄别和查处力度,坚持深挖细查网络舆情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对造谣、传谣,特别是妄议中央、挑拨离间、煽风点火、蛊惑闹事的要依据有关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锡林郭勒盟下辖的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早前也发表了一封相似的公开信,信中同样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提到上述要求。东乌珠穆沁旗的公开信还要求,子女就读于民族学校的公职人员要带头送子女到校,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要对抵制推行国家统编教材政策落实、放任事态发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参与炒作煽动、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坚决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

内蒙古现有约2500万人口,蒙古族人口占近两成,汉族、回族等其他民族人口约占8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蒙古语言文字是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语言文字,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如果蒙汉并用,可以蒙语为主;政府公文需使用蒙、汉两种文字;社会市面文字应当蒙汉并用。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