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延任|外交部:立法会继续履职有利维护香港宪制和法治秩序

撰文: 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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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闭幕,会上以全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订明现届立法会续任不少于一年,直到新一届立法会诞生,下一届立法会经选举产生后,任期仍为4年。
中国外交部12日对此表示,立法会继续履职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外交部又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插手干预。

12日,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你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做出关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有利于保障香港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已分别发表声明,坚决拥护这一决定。”

赵立坚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是中国的选举。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插手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