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冒名顶替案频发 人大法工委:将研究入刑问题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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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期揭露了多起冒名顶替他人身份的案件,包括顶替他人身份参加高考、顶替他人身份当公务员等,引起全国舆论关注。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工作有关情况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表示,将积极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问题。

当日全国人大法工委举行记者会,有记者问,对于冒名顶替问题,现行法律中是否有针对性规定?立法机关下一步会不会在刑法修改中对此作出回应?

对此,臧铁伟表示,处理这类事件总体上有法可依。他以高考冒名顶替为例进行说明,指现行法律对保障公民实现受教育权,并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破坏教育公平、考试公平的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有关方面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既要严格依法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又要依法通过各种法律途径,依法充分保护被冒名顶替者合法权益。

山东聊城早前有受害人(右)发现20年前竟被人冒名顶替上学。(央视新闻)

他指,这类案件中,顶替者要承担民事责任,冒名顶替行为是直接侵害被冒名者姓名权的侵权行为,违反民法典和现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另一方面,臧铁伟表示,有关单位亦须承担行政责任。他指,中国现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生等行为均须承担法律责任。

臧铁伟还表示,顶替问题也涉及刑事责任,冒名顶替上大学犯罪链条长,涉及多个环节,可能触犯多个罪名,比如,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可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盗用身份证件罪”定罪处罚;存在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可以适用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定罪处罚。

臧铁伟又表示,中国建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他表示,人大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积极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问题,进一步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此外,人大还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