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男子叶建辉运输制造毒品罪成 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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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羊城晚报》消息,8月7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建辉(加拿大籍)、卢汉昌等6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叶建辉、卢汉昌与他人合谋制造、运输毒品。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存放毒品的房间缴获含MDMA成分的白色晶体217.97千克,并在卢汉昌等人随身携带的包内及住处缴获毒品9.84克。

MDMA 通常为人们称为摇头丸。(网络图片)

按照中国法律,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就可视情节严重性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加拿大籍人士此前已有多人在中国因贩毒被判处死刑。8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吿人徐伟洪(加拿大籍)、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徐伟洪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江门中院对一起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加拿大籍被吿人范威被判死刑。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加拿大籍被吿人谢伦伯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