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发布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不提倡合村并居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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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今天(31日)联合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两部门要求各地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同时也要切实保障好农村村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
公告指,“八不准”分别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以及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公告表示,不但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也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各地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宅基地的合理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此外,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早前山东推行的一项农村改造运动“合村并居”在网络上引发极大争议。据大陆媒体调查报道,包括济南、青岛在内的山东诸地在推行合村并居运动中,出现强拆农村住房、赔偿款过低、先拆后建模式造成大量村民无法安置、当地向抵制合村并居的农户断水断电以及威胁恐吓等手段,甚至试图利用普通村民的知识匮乏“骗”他们签字画押,定下“卖身契”。
民意强烈反弹后,山东官方对“合村并居”运动作出处置:对已经拆迁尚未搬入新居的,要让群众早日入住……对正在实施的,要深入听取群众意见,把政策讲清楚,取得一致共识。对正在实施但群众意见较大的、正在研究准备实施的、以及已经研究尚未实施的,先一律暂停,进行重新甄别。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