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招聘港澳居民 应聘者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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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社厅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管理办法》),当中列明,合资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参加广州、深圳、珠海等9个大湾区内地城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管理办法》写道,港澳居民指两地永久居民中没有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应聘者应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等,亦要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应征时需要提交《无犯罪纪录》等文件。
港澳居民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限制。
获聘用的港澳居民将享受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自行保管,可根据生活需要往返内地及港澳。但如果需要出国或者出境执行公务,需要将有关证件交由规定部门保管。如果因私事出国,需要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管理规定。
该《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