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人民日报:国安公署依法办事 “随意抓人”想像力太丰富
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以位于铜锣湾的维景酒店作为临时办公大楼,今日(8日)早上举行开幕仪式。官媒《人民日报》的“人民锐评”同日发文表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宣称国安公署可以在香港“随意抓人”,无非是要在社会制造无端恐惧,令市民由于恐惧而相信谣言。
文章题为《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办事,“随意抓人”的想像力太丰富了》。文章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再次玩弄起了老把戏,妄图通过“泼脏水”混淆视听、制造恐慌。文章批评是有人罔顾事实,宣称国安公署可以在港“随意抓人”,把人送到内地受审;妖言惑众,宣称“市民恐在不知情下堕入法网”。
文章直言“这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并称这种假维护法治之名、行破坏法治之实的伎俩,打着“自由民主”旗号肆意抹黑,无非是要在社会制造无端恐惧,令市民由于恐惧而相信谣言,进而挑拨仇恨、挑起对抗,“用心何其之歹毒,手段何其之卑劣”。
文章称,即便在特定情形下,国安公署管辖有关案件在启动程序上,也是有非常严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安公署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当遵守香港法律。香港国安法更明文要求,国安公署履行职责要接受监督,“规定如此明确,怎么可能会是‘随意抓人’?”。
文章指,中央要保留在极少数特定情形下的直接管辖,是因为香港可能出现“管不了、管不好”的特殊情况。设立国安公署是要以低强度的方式来维护国家安全,防止、避免出现严重情形。文章又指,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也要严格依法办事,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变得无拘无束呢?
文章最后称,国安公署只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即便在这四类案件中,国安公署也只对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管辖的案件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并无直接关系。国安公署不可能随意扩大打击面,更不可能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新华社:国安公署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必要性
官媒新华社的“新华时评”亦有发表题为《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成立是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的重要一步》的文章。文章指,国安公署正式挂牌成立,是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迈出重要一步。这是中央对香港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和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最终责任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更有力支撑,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正轨运行,为香港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文章称,为适应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和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新需要,国安公署随香港国安立法应运而生,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相信国安公署等新机构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为国家守好门,为香港保平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