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敛财买假结婚证骗户籍 四川活佛遭废除名号及撤销政协资格
据四川省委统战部微信公号“同心四川”消息,原甘孜州色达县色拉寺活佛单交因非法敛财及购买伪造结婚证骗取成都户籍等事由,遭废除活佛名号及撤销县政协委员资格。
原甘孜州色达县色拉寺活佛单交(按图放大):
报道指,单交现年33岁,原法名色拉阳智‧洛桑丹比卓美,原甘孜州色达县色拉寺活佛。单交长期热衷于非法敛财,触犯国法、违背教规、生活腐化,2013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7月单交因购买伪造结婚证骗取成都户籍,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单交被撤销色达县政协委员资格,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废除活佛名号。
四川省佛教协会13日发布声明称,单交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被判刑,严重损害了佛教界形象,被依法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废除活佛名号,对此表示拥护和支持。
声明又称,单交所做所为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感到愤慨,对单交处罚合法合规、顺应民意,再次证明了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法外之人。希望广大佛门弟子要爱国爱教、守法持戒,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维护国法尊严、维护佛教形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2007年起内地对活佛管理作明确规定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制度,产生于13世纪,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宗教仪轨和制度。历代中央政府均对活佛转世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例如清朝乾隆皇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活佛转世做出详细规定,并施行金瓶掣签制度。
2007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对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的原则、具备的条件、履行的申请报批手续、转世灵童认定后的报批备案手续、佛教团体的职责,以及活佛证书的颁发和活佛的培养教育等作出明确规定。2010年,中国佛教协会开始制发藏传佛教活佛证,绝大多数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经政府批准的活佛都已经领到了证件。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