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废止查禁卖淫嫖娼规定 官方:不代表合法化 有其他法律打击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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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引发外界讨论。
官方回应指,废止查禁卖淫嫖娼的规定不代表卖淫嫖娼合法化,而是有其他法律打击。

6月12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通过废止《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等决定。一时之间在网上引起讨论,质疑这是否代表四川卖淫嫖娼不再违法。

四川省人大办公厅工作人员称,卖淫嫖娼行为不再适用该法规条款进行处罚,但不代表卖淫嫖娼行为是合法的。(资料图片)

资料显示,《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于1992年9月在四川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1998年曾作修订。当中写道,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包括组织、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卖淫、嫖娼的团伙成员,追究刑事责任,或实行劳动教养和罚款。

四川省人大办公厅工作人员称,因其他法律已涵盖,卖淫嫖娼行为不再适用该法规条款进行处罚,但不代表卖淫嫖娼行为是合法的。

陆媒《新京报》引述律师万淼焱强调,无论在四川,还是其他省市,卖淫嫖娼仍然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嫖娼的查处流程和方式有著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