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懒人包|国家安全涵盖范畴广 一文了解16类基本内容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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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周五(22日)上午开幕,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针对4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外部势力干预。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晨同日上午解说草案时,提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关,可在港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安职责。
甚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含哪些面向和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如何对国家安全作出规定?《香港01》透过6大Q&A助读者了解。

Q1:甚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国《国家安全法》定义,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编著的《国家安全学》一书中则对“国家安全”概念有以下论述: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

国家安全涵盖范畴广泛,基本内容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资料图片/曾梓洋摄)

Q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2014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了11类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 图辑|反修例示威期间爆发激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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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宪法中如何规定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Q4:《国家安全法》是于何时立法?

现行的《国家安全法》于2015年7月1日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此前的《国家安全法》于1993年制定,主要对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特别是反间谍职责作出规定,于2014年11月1日被废止,其大部分内容被写入后来的《反间谍法》。

Q5:《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哪些国家安全任务?

新的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规范,共7章84条。

《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第一章第十一条中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

2019年的反修例示威,被指演变为街头暴力和本土恐怖主义。(资料图片)

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二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Q6:《国家安全法》如何规定港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国家安全法》在第一章第十一条中提到,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三章第四十条则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