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环球时报引述专家: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立法程序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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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周五(22日)正式开幕,根据经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会议将审议通过“港版国安法”,据报将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此外,该法是与《基本法》第23条没有关系的独立新法,透过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官方传媒《环球时报》周五凌晨发文,引述专家分析称根据中国《立法法》,时间上“港版国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认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决定(草案)》,是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即经中国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具法律效力文件,接下来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展开具体的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都在双数月份的下旬,会期大致一星期左右,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这意味著‘港版国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李晓兵亦提到,在执行层面上,“港版国安法”是一部全国性法律,故会写入建立中央层级的维护国家安全机制的规定,未来待香港完成《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后,将有望在香港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实践模式,“即国家和香港特区共同就维护国家安全问题制定法律并在香港确立国家安全立法的‘双层执行机制’”。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