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习时代从未处死贪官 赵正永或牢底坐穿

撰文: 关岭
出版:更新:

整治秦岭违建别墅不力的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指控受贿逾7.17亿元人民币,受贿金额之高打破历来中共省部级贪官纪录,外界关注赵正永会否被判处死刑。

5月11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网上图片)

中国刑法原来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在江泽民担任中共总书记期间,共有3名省部级贪官被处死,分别是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2000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成克杰(2000年9月)和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2004年2月)。

胡长清在江西南昌被枪毙时,北京正在召开全国两会,当时有评论指出,这说明江泽民希望通过胡长清案表明他严惩腐败的决心。

据美国作家库恩(Robert Lawrence Kuhn)著述的《江泽民传》记载,在胡长清案的决策中,江泽民起了关键作用。新华社在播报这则新闻时的评论反映江的观点,“只有判处死刑才能捍卫国法,平息民愤,重整党纪,反腐倡廉”。另外,官媒《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称,对胡长清执行死刑,“为党清腐,为民除害,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坚决拥护。”

成克杰落马时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为中共建政以来第一名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成克杰案发后,《人民日报》亦发表评论员文章《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标题正是江泽民的原话。

胡锦涛时代曾处死一名省部级贪官。2007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事件被《人民日报》评为2007年国内十大新闻。

2007年5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被判处死刑后,被戴上手铐。(视觉中国)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披露,中共十八大以来(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查处省部级干部414人、厅局级干部1.8万人、县处级干部13.7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5.5万名县处级以上贪官中,仅有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一人被判处死刑,他被指控受贿10.4亿余元,1.3亿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案被称为十八大以来贪腐犯罪适用死刑第一案。目前,最高法正在对其进行死刑复核,还没有“张中生执行死刑”的公开消息。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被判处死刑,图为张中生。(吕梁市政府网站)

2015年中国修改刑法,将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修改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修正案还规定,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按照中国法院的解释,这次修改刑法改变了过去单纯“计赃论罚”的做法,代之以“数额+情节”的规定,犯罪数额并不是判罚的唯一标准。

赵正永深耕陕西官场15年,所涉及腐败问题遍布多个领域。(视觉中国)

最高法、最高检解释,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但十八大以来落马的44名“亿元贪官”都没有判处死刑,至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原因就在于他们具有前述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在赵正永之前,受贿4.49亿余元的中共内蒙古区委政法委原书记邢云是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2019年8月,邢云受贿案开庭。新华社报道,邢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年12月,邢云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共青海省委原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案也一样。2016年6月,白恩培受贿案开庭,新华社报道,白恩培受贿2.47亿,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年10月,白恩培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报道赵正永受贿案一审开庭时,新华社提到赵正永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这一点很重要,或许可以判断,赵正永有供述自己罪行和减轻刑罚的表现。从邢云和白恩培的判决看,法庭大概率会作出从轻、减轻的判决。赵正永有可能在鬼门关捡回一条老命,最多与邢云和白恩培一样牢底坐穿。

不过,从今年1月中纪委通报的赵正永罪状十分严重来看,他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中纪委称赵正永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除了“大搞权钱交易”之外,还斥其“对党不忠诚不敬畏”、“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