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暂停“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医用口罩 商务部:加强质量监管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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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中国成为防疫物资主要输出国之一。但据陆媒报道,从5月10日起,内地将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对此,商务部今日(12日)表示,上述措施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是临时措施,不影响通过主流商业渠道出口。

4月17日,天津工人在红外额温计生产线上工作。(新华社)

据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约合116万港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主要针对专业市场内“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

浙江义乌是全国最早试点“市场采购贸易”的地区。2018年,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将试点推广至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区。

义乌市商务局上周六(9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的热点问题解答》,指从周日(10日)起,全国范围将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义乌市商务局同时提醒,禁止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仅限于医用口罩等“5+1类防疫物资”,并不是所有防疫物资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3月27日,在浙江义乌国际机场,发往柬埔寨的抗疫物资装机完毕。

商务部周二(12日)进一步说明指,义乌等地方已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资。境内外企业、个人暂不能以海关监管代码1039开展部分防疫物资报关,但仍可在义乌等市场购买有关防疫物资,并通过一般贸易(海关监管代码0110)等其他方式报关出口。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不影响通过主流商业渠道出口。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质量监管,有序扩大防疫物资出口,支持各国抗击疫情。

据此前报道,内地疫情渐见缓和后开始向其他国家输出医疗物资。惟捷克、西班牙、荷兰、菲律宾等多国,先后指出中国的物资有部分不合格,又或质素参差。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