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媒体人陈杰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成 判囚15年罚款701万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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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媒体人陈杰人2018年被捕,并被控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4月30日,湖南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杰人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罚款701万元。
陈杰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同案被告陈伟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桂阳县人民法院指,陈杰人等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互联网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陈杰人具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情节;陈杰人等先在信息互联网上散布负面信息,再威胁、要胁被害人并索取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陈杰人编造虚假信息并通过信息互联网有偿释出,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陈杰人还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还构成行贿罪,且情节严重。
法院称,陈杰人在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为纠集者和组织、指挥者,起主要作用,是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在行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陈杰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据此前报道,陈杰人曾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多位湖南高官,包括几任省委书记。当中他又曾在网上接连发布数篇文章,公开举报湖南省委常委、秘书长谢建辉、湖南邵阳市纪委书记邓广雁等人。
据资料显示,陈杰人在200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后长期参加新闻记者及评论员工作。他曾在2003年担任过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副主编,2004年任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主编,兼任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主编等媒体要职,并同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