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大学生参军:服役两年补助达24万 退役就业可落户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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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近日修订《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其中包括两年达24万(人民币,下同)的补助金,退役后如在当地就业,可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为鼓励大学生参军,成都提供补助达24万,其退役就业可落户当地。(中新社)

《意见》列明,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本科毕业生约24万元、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

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

此外更会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万元、大专毕业生4万元、本科新生和在校生3万元、大专新生和在校生2万元。

退役报考事业单位可获加分 国有企业安排专项招聘名额

另外,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可在总成绩上加分,累积不超过8分。国有属性企业亦会安排专项招聘名额,并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在校生退役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