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京报》社长戴自更被提公诉 被控受贿且数额特别巨大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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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传媒《新京报》的前任社长戴自更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戴自更于2006年至2019年5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新京报社社长、总编辑,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派博线上(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山水从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