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湖北实施“爱国卫生十大行动”:加大力度禁野味交易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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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系列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树立“爱国卫生人人受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理念。

在湖北市面,居民出门时均戴上口罩。(中新社)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第32个爱国卫生月“防疫有我、爱卫同行”活动主题,《通知》指出,湖北省将实施“爱国卫生十大行动”。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在解除封闭、复工复产复学的第一时间,各地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运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

“公共场所健康监测与消毒行动”,将重点开展公共场所的防疫消毒、员工的健康检查、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特别是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

从3月25日零时起,湖北除武汉以外地区解除离鄂通道管控,有序恢复对外交通。随著疫情形势好转,民众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图为3月24日,黄冈大街上的市民。(中新社)

农贸市场做到无野生动物交易

“农贸市场整治行动”明确要求,各地农贸市场恢复营业后,要做到无野生动物交易、无活禽交易、无旱厕、无暴露垃圾。湖北省将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和管理力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学习场所防护行动”要求,各类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在复工复产复学前,必须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必须加强生产、学习、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必须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必须加强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的定期消毒;必须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病媒生物防制行动”要求,动员群众、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

倡使用公用餐具和分餐制

“交通出行健康安全行动”提出,驾驶汽车要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群众客观认识、科学应对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重点做好封闭管理人群的心理疏导。

“健康饮食倡导行动”倡导家庭、社会使用公用餐具和分餐制。

“无疫创建推进行动”则要求,切实推进全省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企业)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