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上海规定所有入境当地人士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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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7日宣布,按照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从28日零时起,所有入境来沪人士一律需要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当局指,有关措施实施后,本身正接受居家隔离的人士会继续隔离直至14天期满为止,并进一步落实从严管控的各项措施。而到当地的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则另按规定执行。

另外上海市亦会弹性管理,对老人、未成年人、孕妇、行动不便、照顾老人或小孩、患有基础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士,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一旦检测结果呈阴性、并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经当局审批后,可申请家居隔离。

除此之外,上海市政府同日亦宣布,从即日起,凡需经上海口岸入境转往其他省市(除苏浙皖外)的人员,一律在沪实施为期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对上海口岸入境转往苏浙皖三省的人员,继续发挥长三角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由三省派驻工作组到本市机场直接送至目的地,确保做好封闭式转送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