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涉组织实施12宗强奸轮奸 吉林黑老大被执行死刑
3月25日(周三),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史淼等涉黑案的首犯史淼执行死刑。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强奸、轮奸犯罪12宗,又先后组织、强迫12人在多地卖淫,实施故意伤害犯罪9宗,致重伤3人、轻伤6人,组织聚众斗殴致死1人。
2018年10月25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在白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二审公开开庭宣判,驳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犯史淼上诉,维持了白城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被告人史淼死刑的一审判决,对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二审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间,史淼纠集社会无业人员郭嘉麟、魏征、扈明阳、王佳男等人组织、强迫卖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制猥亵,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奸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特别是利用未成年少女、幼女单纯、弱小的特点,将初中、高中、大学在校女生确立为犯罪侵害对象,实施强奸,组织、强迫卖淫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史淼为组织领导者,以郭嘉麟、魏征、艾鑫等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内部成员分工明确,有约定的明确“帮规”和“家法”,通过组织卖淫、贩卖毒品、敲诈勒索、帮助解决经济纠纷等获取经济利益,长期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足黄、赌、毒领域,共涉及15个罪名、51宗违法犯罪事实。其中组织实施强奸、轮奸犯罪12宗,致1名被害人自杀(未遂)、1名被害人精神残疾二级,2名被害人辍学。先后组织、强迫12名被害人在白城、洮南、青海省玉树县等地卖淫。实施故意伤害犯罪9起,致重伤3人、轻伤6人,组织聚众斗殴致死1人。
2019年5月24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扫黑除恶的成果。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倒查问责的12宗重点涉黑案件中,充当“保护伞”问题149人,腐败问题39人,失职失责问题68人,其中包括1名厅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会议透露,白城市史淼涉黑案件,立案查处法院、公安局、司法局3个部门失职失责人员21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1人。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