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民政部:對參加防疫的義工、社工提供專屬保險或補助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新冠肺炎(俗称武汉肺炎)疫情持续。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称,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义工(内地称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提供专属保险或关爱补助。
此外,民政部指出,截至3月8日,全国有53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因公殉职,其中共产党员占92.5%。

通知稱,專屬保險對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齡介於18至70歲,參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義工、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湖北省養老機構工作者。其中,義工應在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實名註冊,由保險公司負責甄別鑑定理賠資料和發放賠付款項。

關愛補助對象則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確診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身故的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義工、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湖北省養老機構工作者。符合條件者向當地的地市級或縣級民政部門提申請,由省級民政部門統一向中國慈善聯合會遞交申請,中國慈善聯合會審核同意後將補助款項直接撥付到申請人指定銀行戶口。

↓↓ 圖輯・抗疫下的義工身影 ↓↓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關愛保障行動的實施,確保行動快速落地、有效執行。任務重的地區要成立工作專班,指定專人負責。要通過多種方式,將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和保障內容及時傳達到有關社區、志願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湖北省養老機構。要引導符合條件人員儘量在3月10日前領取專屬保險,避免出現專屬保險與關愛補助之間的空檔期。要引導關愛保障對象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全面、客觀、準確表達訴求,堅持誠實守信,不偽造、虛構事實。

通知還稱,各地民政部門要指導志願服務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養老機構等強化安全責任意識,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培訓,引導義工、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養老機構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保護。不具備安全防護條件的,不得組織有關人員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