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原常委聂仲秋立案 曾对习近平指示“落实不坚决不彻底”

撰文: 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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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震动中共官场的陕西“秦岭别墅违建案”再牵出涉事官员。3月3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在通报的六项违纪违法问题中,聂仲秋被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有关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批示,“落实不坚决不彻底”。

聂仲秋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9年2月,去年7月其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被免,8月辞去西安市人大代表职务。

秦岭违建别墅案中,陕西官场因未彻底执行习近平六次批示而遭遇系统性“塌方”,落马的大员包括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西安市委原书记魏民洲、陕西原副省长冯新柱、陕西省委原秘书长钱引安、陕西原副省长陈国强,西安原市长上官吉庆留党察看,西安原政协主席程群力留党察看。

其中,赵正永、陈国强于2月27日同日受审。魏民洲另获无期徒刑,冯新柱获刑15年,钱引安获刑14年。

陕西省纪委监委还通报,聂仲秋“搞政治攀附,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对抗组织审查,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

同时聂仲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高档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批评聂仲秋“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经济上贪婪,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三观扭曲,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陕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聂仲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方法办。

公开信息显示,年近52岁的聂仲秋是安徽寿县人,与落马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原副省长陈国强均是同乡。聂仲秋仕途起步于西安,2002年任西安灞桥区副区长,后任区长、区委书记,2013年调任长安区委书记,2015年任西安副市长,2017年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其中,他在2013年至2015年担任长安区委书记。而长安区正是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最严重的地方,此前的两任区委书记钱引安、吕健,均已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