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责任谁属? 内地公众号:武汉严格控制疫情上报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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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俗称武汉肺炎)疫情持续。早前,湖北省和武汉市当局被指在疫情爆发早期披露、上报不及时,造成疫情蔓延至全国。但是,当地政府官员就一度解释称,作为地方政府披露疫情需要授权,而对于外界质疑的瞒报问题就三缄其口。
内地《财经》杂志周三(26日)的报道采访了第二批去武汉的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员,直指北京赴武汉的专家组被蒙蔽,武汉当局隐瞒了“人传人”。
各方说法不同,疫情责任究竟在谁?内地公众号“刷屏精选”撰文分析强调,武汉对疫情信息上报标准严格控制,且未与卫健委、疾控、地方政府、基层医院、研究机构之间良好协作。

武汉市市长周先旺曾受访表示,自己上报了疫情,但无权披露。(央视截图)

文章称,1月27日,武汉市长周先旺接受央视采访时的说法,被普遍认为是“将锅甩给了上面”,即自己上报了,但无权披露。而法律界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依法披露疫情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卫健委。

1月30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表示,武汉此次面对疫情行动有些慢,主要是科学认识的问题,但也不排除一些决策上的犹豫,以及自信程度。公共卫生人员的决策考虑的就是科学性问题,是科学视角,但政府官员考虑问题并不单纯是科学视角,这只是他们决策依据的一部份,还要考虑政治视角,考虑维稳、经济的问题,考虑老百姓满不满意的问题。

文章认为,这一席话表明,做决策的是官员而不是专家,直言地方官员出于维稳等考虑有犹豫。

1月31日,前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采取管控措施晚了,如果早采取严厉的管控措施,结果会比现在好,对全国各地的影响要小,这段采访中他还提到两个时间点,一是12月30日、31日,武汉将情况上报国家卫健委。二是1月12日、13日,泰国曝出首名感染者后,武汉采取了机场测温、高铁站测温等措施。

1月31日,前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采取管控措施晚了。(央视截图)

文章指出,承认管控晚了,不等于证实存在瞒报,马国强的核心意思是没有当机立断。不过,12月30、31日武汉上报一说,与其他消息存在矛盾,比如经济学家华生提到,中国疾控中心主任是在12月30日晚上网时注意到疫情,随后报告了卫健委领导。

另外,1月22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记者会上亦表示说,2019年的12月30日,国家卫健委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了聚集性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第一时间派出国家工作组和专家组。文章分析指,其中“获悉”一词未说明主动还是被动,且“上报情况”不等于上报了人传人的情况。

专家组对人传人有一定认知

2月2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回应了自己在1月10日引发质疑的“可防可控论”,提到掌握的资料有限,没有看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原始的资料有欠缺,甚至有些信息根本没拿到,判断上就会失误。

由于王广发是跟随第二批专家组赴武汉调研,时间是1月8日至16日。王广发称,1月14其、15日期间,看到发热门诊病人很多,有些病人肺部造影是非常典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可能说明,第二批专家组至少在考察后期对可能存在的人传人应该是有一定认知的。

2月11日,钟南山在接受路透社的专访中亦表示,武汉当地政府、当地卫生部门工作做得不好,他们应该负上一些责任,因为已经发现了病原,出现了小规模聚集发病,但最终并没有控制住。他还表示,应该改善疾控中心的运作方式:“如果我们有更好的协调合作,我们就能更早发现它,更早查明人传人的情况,”文章认为,这里的写作是指卫健委、疾控、地方政府、基层医院、研究机构之间的关系。

武汉1月初执行的诊断、上报标准中有“华南市场接触史”这一项,但被认为过于苛刻。(资料图片)

在陆媒财新对武汉一线ICU医生的采访中,提到诊断上报标准之争,比如1月初执行的诊断、上报标准中有“华南市场接触史”这一项,而在当时很多一线临床医生看来,这个标准过于苛刻,会漏掉病人——因为当时已经出现了人传人迹象,也有医护人员出现症状,还有非华南市场的疑似感染者。

这一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被很多认为上述标准是国家专家组制定的。但在2月中旬开始,多间传媒陆续报道了进一步的消息:武汉市当地执行的标准,和省、国家专家组的标准不一致,也就是说,国家专家组“不背这个锅”。换言之,武汉一级对疫情信息上报标准进行了严格控制。

2月26日晚,财经杂志的报道中,匿名专家直指,武汉提供的资料,没有通报医务人员感染、“人传人”实情、疑似病例等问题,将矛头还指向了湖北省卫健委。不过从舆论反应来看,除了对地方政府的指责,公众对这批专家组仍然是非常不满的——调研作风太过官僚。

(公众号“刷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