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广东病例:与患者同坐旅游巴2小时、同乘电梯被感染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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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持续。截至2月2日,内地确诊病例逾1.7万宗,在邻近本港的广东省,亦有超过680宗确诊。
2月2日晚,广东省疾控中心提供真实案例,提醒公众在搭乘交通工具、电梯时做好防护。

珠海市一名26岁的年轻男子,疑因与感染者同乘一辆旅游巴而被感染。(资料图片/示意图)

广东省疾控中心公开的案例1显示,上周被确诊的珠海市26岁的年轻男子,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他在发病一周前与感染者同乘一辆旅游巴,从广州南站到珠海,车程2小时,怀疑因此受到感染。

案例2则显示,一名在最近确诊,却没有明显外出接触史,也没有到往过农贸市场的男士,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他与另外一位感染者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很有可能因为同乘电梯感染。

“密切接触者”视交通工具而定

广东省疾控中心介绍,其实据不同的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定义也不同。如果是飞机,一般情况下,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是“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铁路旅客列车方面,如果乘坐的是全封闭空调列车,“密切接触者”是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如果乘坐的是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密切接触者”是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汽车方面,如果乘坐的是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都是“密切接触者”。如果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是“密切接触者”。

轮船方面,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都是“密切接触者”。

广东省疾控中心提醒,如果上述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人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烈征状,不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广东省疾控中心表示,电梯中如果感染者打喷嚏或咳嗽,就可能污染电梯按钮等地方。(资料图片/示意图)

同乘电梯的感染风险有多高?

广东省疾控中心表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接触传播,因此电梯中如果感染者打喷嚏或咳嗽,就可能污染电梯按钮等地方,健康的人如果触摸之后没有及时洗手就接触眼睛或嘴巴,就有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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