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1.2亿元 前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认罪 择期宣判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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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中院周五(1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会长魏传忠受贿案,魏传忠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下同)。
魏传忠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郴州检察院指控,魏传忠在2001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23237344亿元。
至于此前中纪委的通报,魏传忠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安排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道德败坏;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利用监管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传忠于去年3月15日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落马时间相当敏感且讽刺,恰逢全国两会闭幕,而且当天亦是内地著名的“打假日”。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