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名】小米“米家”商标遭杭州企业起诉侵权 被判赔1200万
内地科技公司小米推出的“米家”系列产品,因撞名而惹上官非,拥有“MIKA米家”商标的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早前控告小米在10款商品及销售网页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主张总计7800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
据杭州中院最新发布的消息,杭州中院对该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宣判,判令小米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10万3767元。
据杭州中院4月发布的消息,涉案小米产品有10款,包括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智能摄像机1080P、小白智能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烟雾传感器报警器、门窗传感器、天然气报警器。
联安公司主张,该公司是注册在摄像机等商品上的“MIKA米家”商标权利人,该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扬声器音箱、扩音器喇叭、电线、防盗报警器、报警器、声音警报器等商品上,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该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小米通讯公司的大规模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
杭州中院还称,联安公司注册涉案商标的时间是在2012年,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是在2016年,因此该案并非抢先注册他人商标再提起诉讼的情形,联安公司注册本案商标并无恶意。
小米:将及时提起上诉
小米周一(30日)就该案判决发表声明称,联安公司拥有商标“MIKA米家”,小米拥有和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小米早在2014年8月就布局“米家”商标,从2015年5月开始针对“MIJIA”、圆形及组合进行全类别申请。
声明指出,截至目前,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个“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个“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份权益完全与此案无关。
小米又称,将及时提起上诉,尽快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小米自身正当权益。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