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屡禁不止 内地立法保障医疗工作者人身安全及人格尊严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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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医闹”事件屡禁不止,“医闹”团伙会在医生的办公室滞留、殴打医务人员、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设施,设置各种障碍阻拦其他病人就诊。
针对上述事件,在周六(2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

内地“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据悉,这是内地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从2017年12月以来,这部法律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经历了4次审议,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在惩罚方面,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民航总医院女医生杨文遭病人家属持刀割颈,伤重不治。(网上图片)

在该法通过的4日前,北京朝阳区民航总医院急诊科一名女医生在诊疗中,遭患者家属割颈受伤,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受到社会关注。

在28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也就此事回应称,北京民航总医院伤医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而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北京检察机关已经对嫌疑人做出了批捕的决定,这就是一个态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任何形式的伤医事件是零容忍。

网民热议:

“必须严惩,不然以后谁还敢去当医生。”
“请公正判决,不要让从医者寒心”
“危害人身安全的不就该受到惩罚吗?所以这个法有甚么具体的作用呢?”
“希望层层落实到位。”
“真是用血用命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