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对《难民法》再抛软钉子 民进党的香港豆腐还要吃多久?

撰文: 荀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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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例风波延烧至今已有半年,历经区议会选举泛民及反建制势力在席次上大有斩获后,仍未见社会与港府之间取得缓解情势的共识。

纽约时报8日报道,已有200多位参与反修例示威的港人透过陆海等途径逃往台湾,希望获得庇护。对此,台湾陆委会表示,提醒香港民众“勿触法”。

台湾陆委会针对港人“偷渡”传言表示,希望港人“勿触法”(图为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廖士锋/多维新闻)

据台媒《中央社》转述,纽时在报道中表示,此一港台间的管道是由一群自动自发的人士透过网络建立,他们替这些反修例参与者经营安全藏身处并为之策划逃脱途径。其中,有的人获得经费赞助乘坐飞机赴台、也有渔民以一人1万美元的代价贩卖渡台机会,也有教会替某些护照已遭没收的港人安排赴台方式。

对于纽时的报道,台湾陆委会表示,港澳居民若因政治因素向台湾请求援助,台湾现行的《港澳条例》已有处理机制,包括第18条、施行细则第25条及《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由台湾内政部主管的法规)第16条第1项第11款等规定。台湾会依人道原则及各项法规来处理有关个案。

陆委会强调,支持港人争取自由、民主及人权,也关心香港的发展;但强调台湾是法治社会,绝不鼓励经由“非合法”途径赴台,也呼吁相关人士遵守台湾法律,勿以身试法。与此同时,包括台湾海巡署及移民署等单位均表示迄今尚未接获相关偷渡情资,也无类似案件发生。

事实上,自“反修例”活动开启至今,从蔡英文以降,民进党政府已不知道说出多少次“台湾撑香港”、“今日香港,明日台湾”等话语;然而,针对香港部分公民团体、社运人士以及年轻学子希望台湾能够订立类似《难民法》的专法,让受迫害的港人能借此来台,得到的却多是“《港澳条例》已提供足够的法律基础协助”的回应。

12月4日,蔡英文就再次表示,“《港澳条例》就足以帮助目前需要帮助的香港人,不用动用到立《难民法》”;同时她也表示,未来香港在推动民主化的过程中,有需要帮助的学生、年轻人,台湾都会提供必要协助。然而,这种打高空、模棱两可的论述,对这些参加反修例的港人而言,毫无实质效益。

另一方面,从《港澳条例》来看,一旦港人确实用偷渡等非法方式赴台,台湾的确有权力“依法”强制出境。例如该条例第14条规定,港澳民众未经许可入境,台湾有权将其递解出境,虽然也有第18条提到“对于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港人若采取非法方式赴台,确实存在被遣返的风险。

然而,对照蔡英文在2015年时对于台湾是否该订立《难民法》的态度,今昔相比有极大的不同。当时蔡英文针对叙利亚难民危机时曾表示,“相信台湾有必要建立一个法律机制,使台湾能参与国际社会协助难民的援助计划”,虽然叙利亚内战与香港“反修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案例,但就连与台湾八竿子摸不上边的叙利亚,蔡英文姑且都表现定专法的态度,与台湾息息相关的香港,却仅是抱持工具性的思维,更叫港人情何以堪。

蔡英文过去曾主张台湾必需定难民专法,然而面对港人的要求却置若罔闻。(洪嘉徽/多维新闻)

台湾有台湾的法律当然须受到尊重,但民进党政府也不要为了自身的选举私利,一边高喊撑香港、一边却对港人的需求与要求处处设限,“给软钉子”。民进党必须认识到,一味操弄港人情绪、企图借此收割政治红利,结果不一定会像他们所想的那么顺利,反而有可能反噬自身、变成里外都不是人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