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80后男子做变性手术后被炒 以“平等就业权纠纷”状吿原公司
浙江一名80后男子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被公司以迟到为理由辞退,她认为公司侵犯了其平等就业权,遂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12月3日(周二),案件在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陆媒指,该案是2018年12月最高法发布“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以来,中国第一例以“平等就业权纠纷”立案的跨性别就业歧视案。
小马(化名)表示,在进行性别重置手术前,她是家中的独子,在杭州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上班。多年来,她一直把自己当女孩看。2018年10月,在家人的支持下,她做了性别重置手术,如愿拿到变更的女性身份证。手术期间,小马处于停薪留职状态。
小马称,至2018年12月下旬,小马返回公司上班。一个月后,她被公司人事经理约谈,劝其自行辞职,小马未有同意。经过一段时间,人事经理才表示,小马不适合跟艺人的工作,因为男艺人和女艺人都不合适,而且身体情况也不允许。
至2019年2月,小马收到被辞退的邮件,公司以她在1月有多次迟到现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提供相应赔偿。小马认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辞退她的借口,公司其他员工在1月时也存在多次迟到现象,但都没有被辞退,辞退只针对她一个人,“这些不合理的差别对待都是因为我做了性别重置手术,这是我被辞退的真实、根本原因”。
3月,小马向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经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她2.5个月的月工资,双方劳动争议结案。8月,在北京律师王永梅的帮助下,她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由,将原公司起诉到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在起诉状中,小马请求法院:判令原公司向她赔礼道歉;赔偿她精神抚慰金1万元人民币;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公司承担。
王永梅表示,此案并不是跨性别者第一次尝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平等就业权——2017年,来自贵阳的C先生就曾对因性别表达而将其辞退的公司提起一般人格权侵权诉讼。原吿C先生胜诉。该案中,“性别认同”、“性别表达”等词条首次被写进了判决书: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2月做出的裁决称,工人不得因性别认同而面临区别待遇。根据当时报道,C先生的生理性别是女性,心理性别是男性,由于“爱穿男装,形像与公司要求不符”在试用期期间毫无预兆地被辞退。
在12月3日的庭审中,辞退小马的公司坚称,辞退小马不是因为她做了性别重置手术,而是因为她多次迟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小马则指在进行性别重置手术前,她也有过迟到,但公司从来没有因此找她谈话或警吿。庭审在当日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