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與女友吵架 海南男放火洩憤致2死7傷被判死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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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名黄姓男子去年4月因与女友吵架,一气之下放火烧毁10余辆电单车,火势蔓延到整幢楼,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6人轻微伤,房屋、电单车等财物损失共计价值近35万元(人民币.下同)。
海南一中院近日一审以放火罪判处黄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赔偿19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共计50多万元。
事發於2018年8月10日凌晨,租住在陵水縣椰林鎮的黃男與陳姓女友在房內吵架,黃男自傷後去醫院包紮,然後回到住處休息。翌日凌晨2時左右,黃男下樓買煙時愈想愈生氣,想到將陳女送給他的電單車燒掉。
隨後,他到住處1樓停車點,將其電單車旁邊的另一輛電單車油管拔出,任汽油流到地面,再從地上撿起一個一次性口罩,淋上汽油點燃丟到地上,引燃了10餘輛電動車,後火勢蔓延至整幢樓,致20餘人被困樓內。同年8月12日,黃男在陵水縣人民醫院被抓獲。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認為,黃男為發洩私憤故意縱火,造成重大傷亡,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被告人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造成的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判處黃男死刑,另賠償損失共計50多萬元。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