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习近平巴西讲话 敦促香港司法机构惩治暴力

撰文: 霍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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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利亚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一次会晤时表示,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已“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并提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他还表示,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习近平表示,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已“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新华社)

这篇讲话是习近平第一次以国家最高领导人身份,对香港修例风波进行表态,从措辞中可以看出,习近平对香港事件严重性的关切。而更特别的是,他第一次对香港司法机构提出了要求,敦促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在香港局势日益被暴力活动席卷之际,习近平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在国际场合进行公开表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对香港司法机构的喊话更显意味深长,分析普遍认为,他对司法机构的“坚定支持”其实更像是一种敦促。

随著香港抗议日益的激进化,频繁发生的暴力冲突将香港社会卷入混乱和暴力的困境,香港各方亦在逐渐达成共识,寻找化解冲突的途径。中央政府一直在呼吁包括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以及社会各界力量,一起携手,制止暴力,恢复法治和秩序,这并不是专门针对某一机构,也并非要干涉司法独立。

只不过,在香港各方管治力量之中,香港的司法,在整个抗议风波中略显特别。自香港反修例抗议爆发以来,法庭由于经常在警队抓捕违法示威者之后快速放人,极大降低了实施暴力者的违法成本,无法在打击暴力上形成合力,引起了社会讨论和中央关注。而司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外籍法官,以及片面突出司法独立,在香港当前紧张的形势下,也被香港和内地的舆论诟病。

这篇讲话是习近平第一次以国家最高领导人身份,对香港修例风波进行表态,从措辞中可以看出,习近平对香港事件严重性的关切。(新华社)

在此背景下,中国官方多次对香港司法机构发声,希望其承担起维护法治和公共秩序的责任,便一如呼吁香港政府和社会各界一样顺理成章。

9月3日,中国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在记者会上呼吁,希望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围绕“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进一步凝聚共识并付诸行动,并提到,香港特区政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构。杨光的发言同样明确地把司法机构囊括进去。

9月3日,中国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在记者会上的发言,同样明确地把司法机构囊括进去。(路透社)

此后,在11月6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北京会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时提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更加明确地将“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视为司法机构的社会责任之一。

但针对韩正的讲话,香港大律师公会11月9日发表声明称,香港法院有责任维护法治,但同时强调香港的司法独立。他们提醒中央政府或官员不要“以官方形式训示法官或司法人员进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务的举措”,以免给外界留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独立的干预”的印象。

诚然,在香港这样一个以普通法为基础,实行“一国两制”的特区,拥有司法独立是应该的,中央政府也应该尊重并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这既是维护“一国两制”的题中之义,更是维护香港社会繁荣稳定的前提。

在11月6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北京会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时提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更加明确地将“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视为司法机构的社会责任之一。(香港01/资料图片)

但这并意味著僵化地理解司法独立。香港的司法独立必须得到尊重,但司法独立并不是指司法从社会上独立出去。司法具体存在于社会当中,必须反映社会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如果司法机构以上帝视角定位自己,就失去了其在社会中存在的意义。更何况即便是上帝,在对人进行终极审判时也要区分好人坏人。但是很显然,香港的司法机构在过去一段时间并未能在止暴制乱中发挥应有的管治效力。

在香港陷入持续升级的违法暴力行为,并已对人们生命和安全构成伤害和威胁的形势下,制止暴力行为,维护香港的公共秩序,同样是维护好“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社会繁荣稳定的前提。依法独立审判,与维护香港的法治和公共秩序并不冲突。如果片面强调司法独立,而无视具体的社会情势,甚至因意识形态而影响公正的司法,才有损香港的法治声誉。司法独立不应成为司法机构在社会重大危机发生时回避承担社会责任的挡箭牌。

这次习近平以中国最高国家领导人的身份明确提出香港司法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足见中央政府对香港危机局势严重性的认识,在这种危机形势下,司法机构理应和香港其他管制力量一起为香港的稳定繁荣和“一国两制”的良性发展承担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