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网瘾】未成年人网游充值金额受限 16岁以下每月不超200元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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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5日(周二)报道,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通知》对网络游戏平台对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段、时长、付费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8岁到16岁用户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能超过200元(人民币,下同),16岁以上未成年人每月充值金额不能超过400元。
《通知》规定,在付费服务方面,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岁以上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在网络游戏时长方面,规定每日晚上10时到次日早上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在实名帐号方面,《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帐号注册。
《通知》还规定,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