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范区】促深港优势互补达共赢? 陆媒:利好香港青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公布4600余字的“意见稿”,支持与香港一水之隔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引起社会热议,当中不少人解读为中央要深圳替代香港之意。
共青团中央旗下的报刊《中国青年报》则引用多个专家意见称,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是“深圳的利好,也是香港的利好,更是香港青年的利好。”
“兄弟爬山,各自用力”
报道称,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认为,香港的优势在相当长时间内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简单将《意见》解读为“深圳是香港的备胎(后备)”。
李晓兵又将这种发展视为“兄弟爬山,各自用力”,指《意见》的出台应要与今年2月18日引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看。“国家的决策机制是连贯的,《意见》绝不是短期谋划,也不会因为香港目前的局面而打乱节奏。”
促进深圳和香港优势互补?
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就深圳建立先行示范区表态时,曾说这将促进深圳和香港优势互补。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叶海波也同意,香港和深圳有竞争关系,但不是也不应该是对立的关系,而《意见》的出台正正体现了对香港有效制度和发展经验的认可。
叶海波还说,一个更开放、更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度和法治与香港更为对接、人员等要素流通更便捷的深圳,对香港而言是福音。“这不仅意味著香港发展的空间扩展,也意味著香港法治制度中有效的部分在国家腹地被接纳和强化,为香港与内地交流的强化、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创造条件。”
“深圳的红利,也是香港的红利”
据悉,《意见》中对深圳的定位颇多,例如“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等,同时提出,”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叶海波据此认为,“这是深圳的红利,也是香港的红利。”
此外,《意见》内文提到,要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探索协同开发模式,创新科技管理机制,促进人员、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在香港科技大学工作的萧观明据此则指出,香港的年轻人有一部分不愿意来内地工作。有人因为认知上的偏见,有人因为诸如医疗养老等生活上的不便利,更多的则是因为两地制度差异带来的心理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增加。当两地法治化环境进一步接轨以后,情况将会有所改善。“香港一些有创业念头的年轻人,接受程度高,心态开放,愿意来内地的动力强一点。”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