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游行】官媒齐批丢国旗入海:暴徒丧心病狂 罪行不可饶恕
由网民发起的“旺角再游行”周六(3日)下午3时起出发,最终成为多区警民冲突,期间疑有示威者将尖沙咀码头五支旗杆的国旗拆下,大批人举起雨伞遮挡。国旗被拆下后,拆旗青年马上离开,之后国旗在海中漂流。
事发后,内地多间官媒相继发表评论,批评“丧心病狂的暴徒”行为突破法治、“一国两制”乃至人性的底线,公然践踏国家的尊严,是不可饶恕的犯罪。
新华社:暴徒试图争夺特区管制权
新华社时评指出,侮辱国旗的行为违反《国旗法》和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是任何文明和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自6月中旬以来,极端势力在幕后黑手指使下,暴力行为不断升级,完全暴露了暴徒及其背后势力试图瘫痪特区政府,破坏“一国两制”,争夺特区管治权,以香港乱局牵制中国发展大局的图谋。
《人民日报》则发表“锐评”称,部份激进示威者肆意妄为、得寸进尺,煽惑社会骚乱,发起暴力冲击,制造末世景象,“以抹黑、殴打警察为荣,以撕裂、摧毁家园为乐,以极其野蛮粗暴的方式让香港坠入泥淖、恐怖笼罩香江,‘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他们的面目已再清晰不过。”
《环球时报》社评则以“丧心病狂的暴徒”形容示威者,称“暴徒对国家主权标志的冒犯以及对警察的袭击都在变得愈来愈疯狂”,侮辱国旗的恶行激起了包括香港广大爱国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强烈愤慨。袭警本来是重罪,侮辱国旗也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他们现在充满乌合之众特有的现场猖獗,违法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环时:现场拘捕 树立警察权威
社评指,警方应现场拘捕涉嫌犯罪的暴徒,“有一个抓一个”须是坚定不移的原则。如果有清晰的证据,即使现场的局面不利于抓捕,可以随后追踪实施抓捕。香港法律程序复杂,但是抓捕疑犯是警察的权力,而且能够产生不小的震慑作用。“不管之后怎么判,警察的权威至少在这个层面树立了起来。”
社评又指,这些人乱香港于一时,但绝对无法彻底颠倒香港的秩序。他们休想夺取香港的政权,按照他们的意志改写香港的法律和规则。所以香港警察可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格执法,对明显施暴的示威者采取断然措施。“只要现场情况允许,就该驱散的驱散,该抓捕的抓捕,不用担心反对派控制的那些舆论做出怎样的评论。”
中央政法委公众号“长安剑”亦转发一篇《环球时报》评论文章,标题就直斥示威者抛国旗入海的行为“丧心病狂”。文中指,侮辱国旗或国徽行为依法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