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严书记】受贿572万元 四川广安前副书记严春风获刑10年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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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日)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被告人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严春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明,严春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2.9万余元。

四川广安市委前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4月11日在德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严春风当庭认罪、悔罪。(网上图片)

严春风的落马过程相当奇特。事缘去年5月有内地网民爆料,称成都一间幼稚园有女童打同学后,被老师安排单独座位,结果女童母亲竟在聊天群组中“挞朵”,要求老师要在全班所有师生面前向女儿道歉,“否则我通知你们集团领导来给我解释你对严书记女儿说这话甚么意思”。

“严书记”因为前妻的言论而被聚焦,随后被四川省纪委审查。 有评论指出,很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坑夫”事件,与前几年“我爸是李刚”的坑爹事件非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