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遇害案】凶手获判死刑 法院:动机手段极其卑劣残忍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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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6日),浙江大学谭姓女毕业生被害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凶手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获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获判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杭州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陪葬),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
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中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