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陆政府补助金属“依法客观奖励” 与中天电视台等无关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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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近期掀起“反红媒”运动,许多媒体被指有大陆背景。民进党秘书长罗文嘉7月15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从旺旺的财报就可看到,中天电视台接受大陆政府资助,可以认为它基本上是个“红媒”。
对此,旺旺控股(0151)发反驳及澄清公告,指有关说法完全错误及恶意、有政治动机,集团从各大陆各政府机构收到的补助金,属依法的客观奖励,与中天电视台等的活动无关。

旺旺发公告指,集团从大陆各政府机构收到政府补助金,乃 依法客观奖励。(视觉中国)

公告指,集团注意到7月15日以“罗文嘉痛批:中天就是红媒 你拿了北京多少钱要诚实申报”为标题的文章,该文章指控,公司从中国大陆的额外财政补助中获益。该指控乃完全错误且恶意,亦是有政治动机的,意在严重损害公司的声誉及股东的利益,并误导投资公众。

旺旺在公告中强调,集团从各政府机构收到政府补助金,乃为奖励该集团在中国若干附属公司而依法授予,其授予仅依据客观标准,如集团的投资及表现。该等政府补助金的授予概无与任何集团外第三方(包括中天)的活动相关。

公告又指,旺旺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财务报表经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审查,并获得由核数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等财务报表透明、真实及公平地反应出公司财务状况。因此,相关指控无异于质疑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强烈谴责诸如该指控所载错误及恶意信息之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