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哭诉遭奸杀威胁被揭造假 中共政法委称造谣必受法律严惩
撰文: 翟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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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一女子上网发影片称遭到威胁,自己会被人“奸杀”,并称警方对她置之不理。不过,事后该女子被揭露并未遭到威胁,其完全是自导自演。最终,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女子的行为,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发文斥责,称此类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7月11日,安徽马鞍山一女子在微博上发布一段影片。影片中,女子身着睡衣,妆容精致,声带哭腔,请求大家“帮帮她”。
在时长三分半的视频中,该女子说,半年里被一个郭姓男子长期“性骚扰”,男子在言语中以暴力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她十分担心会被这个男子强奸。女子还说,她报警后,电话却被警察挂断,警察对她的多次求助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只好录制视频向网友求助。
不过,当晚,郭姓男子就出面表示,自己和前述女子因购物问题有纠纷,自己多次打电话给她,只是为了退还货物,绝无威胁和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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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当地警方通报称,前述女子向警方承认,被威胁强奸、奸杀等言论为自己杜撰。不过,相关影片点击量达5000多万次,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女子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此事,“长安剑”指出,第一,保卫社会和人民的安全,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第二,社会的痛点,绝不是可以任人戳弄的玩具;第三,谁制造传播谣言,谁就一定会付出代价。
“长安剑”称,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造谣生事所引发的恶劣影响,都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是对社会秩序的重大损害,不仅触及道德底线,更是违反法律法规。捏造和夸大事实,失信于人,必失信于己,失信于社会,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