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时隔20年掌掴报复老师获刑1年半 当庭表示上诉
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今日(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化名)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2018年,一起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视频中,河南男子常太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化名)有过节。画面中,常太挥手打向张林,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常太事后称,13岁的他就读中学时,因家中无钱无权,就遭到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将自己踩在脚下连踢十几脚并踢头,对他造成终生的心灵伤害。
随后,常太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常太的辩护人付建表示,此案曾于今年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6月12日,“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常太已被羁押203天
一审庭审时,被告人常太的两名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主张是“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常太当庭向当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此后会多做公益,弥补自己的过错。
常太已在看守所被羁押203天。进入法庭前,常太的妻子洪女士表示,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是“可以当庭释放”。前几日,央视新闻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审时的画面,洪女士看到画面中的丈夫后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今日(7月10日)上午,此案在栾川县法院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林,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有自首情节,是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被媒体报道后,网民反响热烈。不少网民虽然不赞同打人行为,但仍对于常太表示同情,亦有网民指出,当地公安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于教师殴打学生行为也要早做处理。
(新京报)
网民热议:
“我觉得应该无罪释放,因为老师给这个人留下的阴影也是很大的。”
“量刑过重,按治安管理处罚合适。”
“我们应该尊师重道,但老师也应该为人师表,既然你不配当老师,我也没必要尊重你。”
“老师打学生的时候怎么没见公安这么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