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64万元涉滥用职权 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一审判囚12年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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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前总经理孙波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今天(4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孙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法院并对孙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孙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央视新闻》报道,鉴于孙波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8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孙波利用担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与大船集团合作成立公司及公司后续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2000年10月至2016年初,孙波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4万余元。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孙波为追求其在大船集团任职期间的个人业绩,违反《会计法》等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孙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鉴于孙波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查封、扣押在案;滥用职权涉案钱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6月,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曾报导称,孙波曾将辽宁号的设计、规格等机密资讯在过去数年内陆续出卖给美国中央情报局,而由于中国首艘自制航母“001A”也是仿照“辽宁号”建造,有猜测称,孙波很可能也把“001A”的设计图交给了中情局。但中纪委发布的有关孙波案的通告中并未提及航母相关内容。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