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主动投案 中纪委国家监委53字通报或暗藏细节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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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昨日(19日)深夜通报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若将刘士余与另一名主动投案的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的通报作比较,发现用字若有不同,或显示刘士余未必会被定性为重大犯罪。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通报指刘士余是自动投案,即犯罪行为已被察觉后,犯人主动到案配合侦查,并接受制裁。在内地,投案是法定减刑的理由之一。所以刘士余并非被查,而是主动投案配合调查,有网友认为有官员主动投案显示犯事官员的心态在改变:以前虽然战战兢兢,但多少抱侥幸心理;但现在知道难逃法网,不如主动交代,争取个“坦白从宽”。
另外,网上自媒体“牛弹琴”,将刘士余的通报与另一名主动投案的正部级高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的通报作比较,发现两者“待遇”有所不同。
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两份通报中,刘士余仍然获称为“同志”,有解释指,党内互称同志是党中央对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政治规矩。在组织审查期间,被审查人仍然具有共产党员身份,因此应当以同志相称。其次,审查期间互称同志是纪检机关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
至于为何刘士余保留“同志”称呼,但泰光荣就没有,有解读就认为是与涉及罪件的严重程度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刘士余的通报提到其涉及的罪行是“违法违纪”,而秦光荣则是“严重违法违纪”,或显示两件案件的性质有差别。
另外,由于刘士余曾经是中证监主席,身份特殊,更有形容指“在中国,只要是炒股的人,应该就没有不知道刘士余的”,因此,刘士余自动投案会引起极大关注,所以在通报中的用字或会有另外一些的考量。
(综合报道)